中央宣传部等8部委下发通知严厉打击网络侵

中央宣传部等8部委下发通知严厉打击络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

中央宣传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8部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集中展开一次打击络侵权盗版行动的专项行动。这次专项治理是继中央宣传部等8部委组织“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夏季行动”以后,又一次打击侵权盗版的重要举措,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这次行动也是迄今为止我国对络侵权盗版行动范围最大、力度最强的一次专项治理。日前,全国“扫黄打非”办、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发言人接受了笔者专访,并就有关问题作了回答。问:为何要组织这次专项行动?答:络侵权盗版是依托络环境进行的侵犯著作权行动。随着互联技术的普及与发展,各种络侵权盗版现象开始出现,目前,络下载已成为盗版影视音像产品、络游戏产品进入中国文化市场的重要渠道;一些不法分子还私自架设服务器,外挂软件程序,擅自利用互联从事络游戏经营。络盗版侵权行为不但严重阻碍了白癜风能不能彻底治好版权相干产业的生存和发展,严重侵犯了中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破坏了民族文化创新能力,伤害国家形象,对公共利益造成严重危害。中国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对络著作权的保护。2001年10月,我国修改后的《著作权法》明确将“信息络传播权”法定为作者的重要权利。近年来,国务院相继颁布了多部与保护络著作权有关的行政法规,为打击侵权盗版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我国第一部络著作权行政管理规章《互联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也已于今年5月30日正式实行。6月20日,中央宣传部等8部门,在全国展开了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的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应当看到,打击盗版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盗版音像制品在市场上遭到严厉打击后,其传播渠道最近出现了新的动向,通过络盗版侵权的问题开始突出。为了进一步巩固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成果,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络传播秩序,增进互联产业的健康发展,中央宣传部等8部门做出决定,在全国范围展开一次集中打击络侵权盗版行动的专项行动。问: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什么?答:这次行动的重点是打击各种形式的络侵权盗版行动,特别是依法查处“三无站”和情节严重、影响卑劣、社会早期白癜风治疗方法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规范互联产业经营管理秩序,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具体工作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互联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及音像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查处一批专门通过互联提供电影、音乐和软件有偿下载的大案、要案。其中对情节严重、构成犯法的,要坚决追究其刑事。2.加大对经营性站登记和非经营性站备案工作的力度。对未经登记或备案的站、提供虚假信息欺骗登记或备案的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站和经版权部门认定专门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站,一概依法关闭和取消。3.依法严肃查处互联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为未经登记或备案的站提供接入服务者,不依照有关规定记录或保存有关信息、谢绝管理部门查询有关登记或备案信息的互联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接入服务提供者,要依照《互联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著作权行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作出严肃处理。4.加大技术、经营方面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对生产、销售专门用于故意避开或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相制品等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工具、装备的行动,查处络游戏“外挂”盗用游戏源代码、私自架设盗版络游戏服务器的行动,查处未经批准的以互联技术支持的非法出版活动和文化经营活动等方式经营侵权盗版制品的单位和个人。5.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宣扬力度,增加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构成有利于保护络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行动的舆论导向。问:怎样才能确保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答:络侵权盗版行动产生在络空间,触及的地域广、数量大、取证困难,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因此,展开严厉打击络侵权盗版行动的专项行动,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联合执法,才能让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出版和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行政管理,严查络侵权盗版行动和侵权盗版案件;版权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突出执法主体地位,认真组织查处各种络侵权盗版的违法行为。版权机关在查处络版权违法行为进程中,发现可能构成犯法的,可以请公安机关提早参与,公安机关应当派人参加。全国“扫黄打非”办要加强各地工作的催促检查,及时了解动态,掌握重点地区、重点事件和重点人物,全面掌控打击络侵权盗版行动专项行动的态势,掌握信息,研究对策。公安机关要严肃查处谢绝、阻碍版权等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对使用暴力或以暴力抗法,涉嫌犯法的,要坚决立案侦察;对未使用暴力或还没有构成犯法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公安机关对版权、工商、文化、信息产业等机关移送的触及络盗版的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处理,移送材料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立案侦察;移送材料尚不符合立案条件,但可能有犯法事实产生的,一概先行受理并指点有关机关及时补齐有关材料。工商、文化、信息产业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对络侵权盗版行动予以查处。工商部门应当加大对利用络发布经营信息并通过邮寄、现场交易等方式经营版权相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力度;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吧等互联经营场所的监管;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依法清算、关闭一批违法、违规站,对版权行政机关查处络盗版案件需要查询有关登记或备案信息的,要及时提供;对互联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接入服务提供者不依照有关规定记录和保存有关信息的,和不依照版权机关要求照实提供上述信息的,要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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